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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4月1日起正式进入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4-04-02 16:42 来源:太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谢苏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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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全县渔业可持续发展,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阜阳市太和县从4月1日至6月30日,对境内的沙颖河、黑茨河、西淝河、谷河、界洪河等五处水域实施为期三个月的严厉禁渔。


  在太和县沙颍河耿楼船闸附近,太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各大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对垂钓人员进行宣传,确保禁渔期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太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林介绍:“禁渔期间,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含垂钓)活动;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锚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捕捞者,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期,太和县在强化执法巡查的基础上,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爱鱼护鱼意识,全力营造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的浓厚氛围。

市民苗先生表示:“通过宣传,使我认识到禁渔期间钓鱼是违法行为,我一定要遵守这个制度,更不会在禁渔期间到禁渔的河道钓鱼。”

为确保禁渔效果,禁渔期间,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把禁渔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太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林呼吁广大渔民和市民朋友们要严格遵守禁渔期制度。在禁渔期间不收购,不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希望大家共同加入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好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共同建设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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